宣亚国际品牌管理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、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
宣亚国际品牌管理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拟通过支
付现金购买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8.2478%股权(以下简称“本次交
易”)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
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、出售的,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。交易
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,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,或
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,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。
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、出售资产的情况。
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,本公司亦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、出
售资产的交易行为。
特此说明。
宣亚国际品牌管理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7 年 9 月 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