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2418 证券简称: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:2017-084
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16年9月收到深圳证券交
易所出具的《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
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》【深证函(2016)601号】(以下简称“无异议函”),确
认本公司申请的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
合深交所转让条件,深交所无异议。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(2016年8月29日)
起12个月内有效。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《关于收到公司2016年非
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2016-082)。
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后,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
情况,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。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融资成本等因
素后,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人民币5000
万元,后续未再发行。目前,该无异议函已到期失效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